洛陽理工學院-獎 / 助學金政策
院校招生辦公室
學校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,認真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資助政策,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,采取多種措施,幫助困難學生,獎勵優(yōu)秀學生。
1.新生入學“綠色通道”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,可以在開學報到時,通過“綠色通道”先辦理入學手續(xù)。入學后,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,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資助。
2.國家助學貸款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,也可以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(市、區(qū)、旗)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,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6000元。
3.獎學金。學生在校學習期間,表現優(yōu)秀者每年經評審可獲得不同類別的獎學金,對各方面表現都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,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。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(yōu)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,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。學校設立的獎學金包含兩個等級:一等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,二等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。學校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“學習進步獎”,學習勤奮刻苦,態(tài)度端正,進步明顯的困難學生可以申請,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元。
4.助學金。學校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有國家助學金和校內助學金,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,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,校內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,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。
5.兵役資助。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、招收為軍士(原士官)、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、學費減免。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,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(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,下同)兩者金額較高者執(zhí)行;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,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(zhí)行。學費補償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,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、代償或減免。
6.勤工助學。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實踐崗位,優(yōu)先安排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,學生可以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。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4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