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原工學院-2023年招生章程
院校招生辦公室
一、學校全稱 |
中原工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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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學校地址 |
龍湖校區(qū)地址: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雙湖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淮河路1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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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招生層次 |
■ 本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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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辦學類型 |
■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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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學校代碼及證書種類 |
學校代碼 |
國標代碼:10465 |
證書種類 |
修學期滿,符合畢業(yè)條件及相關學位要求,頒發(fā)中原工學院相應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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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|
中原工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決策機構,統(tǒng)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。招生工作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,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。中原工學院紀委(監(jiān)察專員辦公室)是我校招生工作監(jiān)督機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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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|
1.我校依據(jù)河南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(guī)模,結合學校發(fā)展定位與辦學條件,統(tǒng)籌考慮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,科學、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(yè)招生計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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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預留計劃及使用辦法 |
將招生計劃總數(shù)的1%作為預留計劃,主要用于調節(jié)各地統(tǒng)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(shù)考生的錄取問題。我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:集體決議、順延錄取、公開透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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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外語語種要求 |
1.各專業(yè)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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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|
以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(教學〔2003〕3號)及有關補充規(guī)定為依據(jù),考生須據(jù)實上報健康狀況。若隱瞞病情病史,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(guī)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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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加分政策 |
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規(guī)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,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,且最高不超過2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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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錄取規(guī)則 |
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成績錄取規(guī)則(含國家專項計劃、地方專項計劃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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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特殊類型考生錄取規(guī)則 |
按《中原工學院2023年藝術類專業(yè)招生簡章》中各專業(yè)錄取原則執(zhí)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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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收費標準 |
學費標準 |
1.服裝設計與工程、自動化、建筑環(huán)境與能源應用工程、工業(yè)設計、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(yè)每生每學年學費為5500元;其余理工類專業(yè)每生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。知識產(chǎn)權專業(yè)每生每學年學費為4840元; 其余文史類專業(yè)每生每學年學費為4400元(豫發(fā)改收費[2020]456號)。 |
住宿費標準 |
1.四人間,每生每學年1000元(暫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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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資助政策 |
學校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河南省各項學生資助政策,構建了涵蓋“綠色通道”、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國家助學貸款、勤工助學、臨時困難補助、學費減免等全鏈條多元化的資助政策體系,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而失學。具體資助標準如下:國家獎學金,獎勵標準8000元;國家勵志獎學金,獎勵標準5000元;紡織之光獎學金,獎勵標準8000元;學業(yè)獎學金,獎勵標準一等獎學金1800元、二等獎學金1200元、三等獎學金800元;校長獎學金,獎勵標準10000元;各類專項獎學金,獎勵標準100-1500元;國家助學金,資助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400元、二等助學金3300元、三等助學金2200元;國家助學貸款,申請最高額度12000元;勤工助學,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標準工時1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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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監(jiān)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|
按照招生“陽光工程”的統(tǒng)一要求,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(監(jiān)察專員辦公室)監(jiān)督。舉報電話:0371-62506905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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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網(wǎng)址及聯(lián)系電話 |
學校官網(wǎng):https://www.zut.edu.cn/ 本校招生網(wǎng):http://zsc.zut.edu.cn/ 咨詢電話:0371-67698700(工作日 8:00—12:00,14:00—18:00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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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、其他須知 |
1.大類招生的專業(yè),入學時不分專業(yè),在完成大類基礎教育后,依據(jù)學校專業(yè)分流管理辦法進行專業(yè)分流及學生管理。 |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3年6月1日